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贵州
(招标编号: CHDTDZ079/16-QT-036 )
一、 招标条件
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贵州省 桐梓县娄山关镇工农村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 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自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后完成试运行,尾工和缺陷完成交付生产运行)。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处于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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