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牡丹江市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20时01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081]HLJPJ[CS]2024000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3,043.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43,043.69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竣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朝阳村道路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 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1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以上人员要求市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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