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联防联控办)采购设计制作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奖励证书、牌匾、奖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榆林市
采购设计制作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奖励证书、牌匾、奖章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DHY-2024-023
项目名称:采购设计制作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奖励证书、牌匾、奖章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4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联防联控办)采购设计制作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奖励证书、牌匾、奖章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80,04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80,042.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联防联控办)采购设计制作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奖励证书、牌匾、奖章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联防联控办)采购设计制作抗击新冠疫情表彰奖励证书、牌匾、奖章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上述相关网页查询信用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及信用报告(以“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加盖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1)本合同包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以上为必备证明文件,不能全部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加电子签章(若有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须按现行法律法规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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