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四川省绵阳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四川省绵阳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40129
包件号:240129
各潜在报价人:
计划采购一批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用于绵阳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部。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成水公司,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玉龙院片区统建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建设项目部,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玉龙院村1-5 社、永兴镇松山寺村1-2 组。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配套路网、街头公园及土地整理,其中安置房共计6栋,建筑面积为113606.34m2;配套路网包括市政道路9条、便道3条,长度合计为6513m,道路面积117729m2;街头公园共计13块,面积为42928.24m2;土地整理1100亩。
1.1.2交货地点: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玉龙院村1-5 社、永兴镇松山寺村1-2 组。项目东邻货运通道南段、南邻绵兴路和草溪河、西邻师院东路(新区2 号干道)、北邻绵广高速,道路状况良好,货车可正常通行。 1.2采购内容:
说明:1.2.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2.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1.2.3. 本次投标同时接受3%和13%两种税率,投标税率统一按照13%进行评审。
1.2.4.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报价人为 生产厂家 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2.2报价人为 代理商 的 ,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3报价人应具有国内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1年1月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2.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厂家与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2.6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行为:
3、报价有效期:120天。
4、验收方式:
4.1验收方式:数量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应量结算,货物到场后以到场实际压实方计量。到场产品应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质量要求。
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送至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2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4.3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5、合同结算
5.1合同签订后,每月25日办理当月结算,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支付至95%,5%作为质保金到期支付,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卖方。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6.1.1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
纳税人识别号:927469M
地址、电话: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51005547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买方按照合同总价的30%支付预付款,卖方制作加工完成后由买方组织人员到厂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部实际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买方支付结算金额的40%,货物到场安装完成后买方验收合格,再支付货款的2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物到场安装完成至该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止,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6个月,自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4月15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许女士)。
8.2 报价保证金:2万元 。 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
8.4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4年4月15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
8.5报价人应在 2024年4月16日16:00点 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平台初审联系方式:许女士),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
8.6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7递交文件应包括:
8.7.1物资报价表;
8.7.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7.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8若报价人为代理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8.1品牌承诺书。
8.8.2产品质量承诺书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9监督机构: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8.10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1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熊女士(答疑)
联系电话:答疑)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 履约保证金
11.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金额 3% 。
11.1.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级别: 上市商业银行 。
现金 : 平台在线缴纳。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11.2 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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