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新建客运培训基地辅助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一次)公告
广东
-广州市
新建客运培训基地辅助用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J-2024-3
1. 招标条件
新建客运培训基地辅助用房工程(以下简称项目)已由以《关于新建客运培训辅助用房的函》(广计更批〔2024〕0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代为建设,建设资金使用集团公司技改资金和职培经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客运培训辅助用房和拆除原三层学员宿舍楼、库房、停车棚、洗衣房。新建客运培训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约89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400 ㎡,共6 层,每层建筑面积约1400 ㎡;单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500 ㎡。拆除原技校学生宿舍楼、物资库房、待考棚、洗衣房的总建筑面积约1155 ㎡。
2.2 主要技术标准
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屋面防水等级:一级防水
设计寿命:50 年。
2.3 招标范围
广州局集团公司客运培训基地建设新建客运培训辅助用房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概算清理等全过程设计内容。
2.4 设计服务期限:本设计服务期限止于概算清理工作完成。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
2.6 其他:工程总投资估算 6861 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招标限价: 165.99 万元。最终合同结算方式:合同结算价 = 集团批复的勘察设计费 * (中标价 / 投标最高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5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设计总体)须具备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
3.1.8 投标人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投标人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10 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勘察设计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1.11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1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13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1.14 近三年内企业设计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 “ 系统管理 ” 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自行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07
5.3 本次招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报名、邮购等方式进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6.2 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6.3 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4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等原件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中心网、中国、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
地址: | 广州市共和西路45号附楼 |
邮编: | 510600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周工、刘工 |
电话: | 、61327043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建行广州铁路支行 |
账号: | 440000003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
邮编: | 100071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刘工、郭工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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