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规划馆漏雨渗水修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淮安市
项目概况
淮安市规划馆漏雨渗水修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华惠名苑西门北侧二楼咨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C-谈判-20240331
项目名称:淮安市规划馆漏雨渗水修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5842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5842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为淮安市规划馆漏雨渗水修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3)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4)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供应商2023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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