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保-再生催化剂生产项目-哈一热1号2号机组废旧催化剂再生及处置询价公告(变更)
江苏
-南京市
询价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 P-XJ-24-00010013
二、采购单名称: 南京环保-再生催化剂生产项目-哈一热1号2号机组废旧催化剂再生及处置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12 17:00
四、报价有效期: 2024-07-09
五、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六、采购单位: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 王洋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九、询价类型: 公开询价
十、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 其他
十二、其他内容: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环保--哈一热#1#2机废旧催化剂再生及处置项目1.2 采购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3 采购代理机构:9.2m3),再生率约为90%。对于不可再生催化剂需进行无害化处置,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转移联单的办理,具备转运条件。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转移联单的办理,具备转运;催化剂再生#1机组工期为25天,#2机组工期为40天。(交期为否决项) 2.3 交货地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将哈尔滨第一热电厂#1、#2机组更换下来的旧催化剂运回投标人厂房进行再生。再生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将该催化剂包装好后运至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付款方式(不接受付款差异):处置部分:验收合格,发票后30天内付款;再生部分:货到现场支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40%,质保期满支付10%(质保3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如有),需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包括(HW50,772-007-50)。 (2)财务要求: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4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答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暂无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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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备注 | 1 | 项 | 13% | 2024-05-30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536号 |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环保-再生催化剂生产项目-哈一热#1#2机组废旧催化剂再生及处置 |
发布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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