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建投金沙大田4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能建投金沙大田4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TZGSZB-GC-ZBCG-GCGLB-2024-014
- 招标说明
中能建投金沙大田40MW风电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核准,工程发包人为中能建投(金沙)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工程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贷款,自筹资金20%,贷款80%。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大田乡、平坝乡;
2)建设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为40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6.X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长度不低于215m,轮毂高度不低于115m),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1950小时。拟新建一座 35kV开关站,通过新建1回35kV线路送至安洛110kV变电站35kV母线侧。新建开关站至站外35kV终端塔采用电缆出线,长度约0.2km,架空线路约 8km。场内新建及改扩建道路,新建道路18.18km,改造道路10.41km。
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1个月;
计划开工时间: 2024年 5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 2025 年 4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
中能建投金沙大田40MW风电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承包范围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含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安全监测工程、消防工程及生产生活供水工程等)、工程调试、涉网试验(并网前及并网后)、项目并网、生产准备、项目验收(含专项)、生产准备、质保等;征租地(包括临时租地、长期租地及永久征地)、拆迁补偿、地上余物清理,以及送出工程及对侧改扩建的手续办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等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内容:负责本项目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所有勘察设计任务。初步设计不含在内。
(1)开关站、风电场、集电线路、交通及其他工程的地质详勘、地形图测量(风电场区1:2000,开关站及吊装平台1:500),工程水文、气象,微观选址复核、设备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安全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等),升压站建筑物装修二次设计、绿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勘测内容应满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所需的深度要求;(2)环评、水保、安全、消防、档案、职业卫生、防雷接地等验收所需的各专项设计以及开展设计所需发生的相应勘察、检测和手续办理;(3)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检验验收等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工作;(4)编制工程施工招标(提供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设计对标报告、优化设计大纲、基建节能减排专题报告,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招标人协助;(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工作。以上报告审查、手续办理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及投资公司相关企业标准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筑物装修等企业标准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1)风机、塔筒及锚栓、箱变、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预制舱、无功补偿、综自系统(含一次调频)、图像监视系统、纵向加密装置、风功率预测系统、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给排水设备、采暖通风等整个风电场区及配套输变电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招标人将委托第三方进行设备监造);(2)主体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集电线路(塔材、导线、绝缘子串、避雷器等)、电缆、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安全横向隔离装置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制作要求符合项目公司要求)。投标人负责设备运输道路协调、改造及现场卸车和施工现场保管及协调管理工作。主要设备材料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采购。
3)风力发电施工范围:包括升压站、风电场区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含竣工试验)及保卫保洁等。(1)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条所有设备、材料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安装工作。前条采购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催缴、运输(包括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设备牵引工作)、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二次倒运、成品保护等所有工作。(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表土剥离,临时设施的施工(包含场区临时监控),升压站进站道路、风电场区进场道路和场内所有新建和改扩建道路,升压站部分(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供排水系统工程、供暖通风等),35kV集电线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接地,消防,挡护,绿化,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施工(吊装场地、临时道路)场地恢复,运维道路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并通过安全和职业卫生、环保、水保等专项验收和相关专项验收的前置性分项验收。(3)负责开关站永久水源(考虑打井或者架设水管)、永久电源工程实施(考虑外接10千伏电源接入,以及施工临时设施的施工(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道路、投标人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用地费用、弃土(渣)、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原设施的拆除和清运等现场发生的全部费用),满足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满足升压站生产及生活需要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4)项目用地红线之外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4)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负责升压站内所有设备试验工作;负责风场调试、箱变调试、电缆遥测、升压站内所有设备单体调试、系统整体调试。负责历次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含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计量回路校验、线路参数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等)、防雷检测、消防验收、安全专篇、安全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含监理、检测、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等项目所需的专项验收及并网涉网手续及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SVG 性能检测、仿真建模、一次调频等)工作,以及办理竣工验收、不动产证涉及的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述所有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项目所涉及的涉网试验均由投标人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前,招标人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风电场设备进行性能检测试验,检测结果合格后才能通过竣工验收。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并承担招标人相应的损失(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招标人,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5)项目征租地工作: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永久征地和长期租地、临时租地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及征地协调、用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土地复垦、复绿、复耕(含植被恢复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复垦验收合格后自行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权籍调查、影像留存、修建性详规、征地报件、规划验收等各类咨询服务和手续办理;施工临建、施工道路、施工用电用水、风机吊装平台、施工作业面、材料堆场、弃土用地等发生的超出用地红线产生的土地占用均视为临时占地,其补偿费用包括地上及地下附着物、地上余物清理、土地补偿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弃土或外购土费用、违法弃渣产生的费用、相关临时租地费及土地复垦、复绿、复耕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手续由投标人办理,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
项目涉及到开关站(含进站道路)、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送出线路等永久征地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支付,场内检修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构筑物的长期租地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期限为 20年,相关审批手续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后续涉及到的林业恢复、土地复垦复绿等工作及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手续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费用,但需服从地方职能部门的统一安排。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行政处罚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负责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征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有外部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投标人征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需签订租地、补偿合同的,签订前应经招标人审批并进行备案,确保租地手续依法合规。投标人负责在政策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土地复垦、复绿、复耕验收。
6)送出工程
本项目送出工程为单项交钥匙总承包,投标人负责与送出工程及对端改造相关的各类手续办理、征地租地、地上附着物赔偿、余物清理、青苗补偿、送出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特殊工程措施、设备材料采购、调试、电网公司验收、环水保等各类专项验收等,保证送出线路正常投入商业运行。
7)投标人负责的其他相关费用:负责初步设计涉网部分审查、各种专项设计的编制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审查、项目评估,以及各类专题报告、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查、评审等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当地电网历次质量监督及检查产生费用等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费;工程启动验收、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程消防专项验收、劳动保障及劳动保护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安全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防雷专项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竣工验收及其他有关项目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关于本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复函(或其他相关审批文件)、设计方案评审意见(如有)、接入系统初设评审意见(如有)、消纳分析(如有)、电能质量(如有)以及电网公司已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电网公司根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任何与项目有关、影响项目并网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设备、线路改造、拆除、换线、二次调频、调试检测等,均应包含在投标范围内,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招标人负责联系质量监管单位,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投标人配合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招标人负责相关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投标人组织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项目各项并网手续办理事宜,工程质量应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电网公司提出任何与项目建设有关、影响项目并网的建设要求如增加设备、线路改造、拆除等,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4)投标人负责签订各项并网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合同。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网检测工作开展并确保所采购设备通过上述检测,如电网公司要求相关检测在并网后开展的,相关工作和费用均属于投标人范围;所有涉网手续办理,包括定值计算、一次调频、数字建模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电网对接和保护定值计算等相关工作;项目各项涉网试验应按照电网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5)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中发生阻工等),负责妥善处理讨薪及各种突发事件,维护与项目周边民众关系,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6)投标人负责规划运输方式及运输路线,解决运输路线上影响运输的架空线路(如光缆、输电线路等)改造、迁移、桥梁加固、路面加宽、维护等涉及的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投标人负责项目设备等涉及到的场外运输部分外一切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施工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9)投标人负责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降噪等措施;
(10)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满足风力发电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11)投标人负责项目生产准备工作,按照招标人定员指标组建生产准备机构,组织生产准备人员参加培训、调试、验收等工作,完成工器具、备品备件及生产及办公家具等的供货,编制必要的规程、管理制度等,直至完成工程移交生产。移交生产工作应同时执行投资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12)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全部临时、永久使用林草地报批工作(包括资料组卷、全部协调等工作,避免发生林草地处罚等对招标人的不利事件)并承担所有费用,确保取得项目永久、临时使用林、草地行政许可,不影响项目开工建设。
(13)其他未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材料或协调服务等工作,也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2023年)承担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承包人和监理三方盖章。
3.2.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以上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均具有近三年工程项目相应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担任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具有有效期内中级安全师执业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管理人员须具备工程相关经验。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本集团的黑名单库。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0日9时00分;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5日9时前,注册并登陆####(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的报名表进行报名,并通过以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
收款单位账号:353409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已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招标人在平台设置允许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于2024年4月20日前登陆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请递交标书费并待招标文件发出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运行/已完成”中找到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以填写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请务必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发票存在问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填写完成后即可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请在开标后30日内自行在采购平台维护开票信息。若超过30日未维护,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15 00:0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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