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电酉阳李家盖片区和龙洞湾风电项目可研优化及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SJ-01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重庆华电酉阳李家盖片区和龙洞湾风电项目可研优化及勘察设计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酉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重庆市酉阳县
2.2 项目规模: 147.2MW风电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1.重庆华电酉阳李家盖片区 115.2MW 风电项目 (李家盖30MW、轿子顶50.1MW、大风堡35.1MW分散式,3个项目均位于同一山脊,拟统筹规划、设计、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 : 李家盖片区中李家盖、轿子顶 2个 风电项目 因 机位变动、接入系统调整、投资概算调整、风资源评估等 需进行的可研 优化工作,编制可研复核报告并取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技经中心审查意见等技术服务;李家盖片区 3个 风电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优化、配合招标、配合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
2.重庆华电酉阳龙洞湾32MW分散式风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的可研优化(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满足华电集团公司审查要求)、风资源评估及微观选址等技术服务;项目的地质勘察、设计优化、配合招标、配合手续办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重庆华电酉阳李家盖片区和龙洞湾风电项目可研优化及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9.投标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个单项3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 (参数) 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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