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茂名茂名300万吨RTC联合装置现场制造反再壳体和大型塔器4台装备制造项目大封头加工;大锥体及封头加工(包-B1-大封头加工)招标公告
宁波天翼制造公司24Y024-025封头加工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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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天翼制造公司24Y024-025封头加工(WZ20240506A/B-4807-3695-B1)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封头加工;大锥体及封头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封头\EHA17200×60 GB25198 Q345R
1.00
PC
包-B1-大封头加工
2
封头\EHA18000×60 GB25198 Q345R
1.00
PC
包-B1-大封头加工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1、因封头锥体最大直径为18米,单台封头最大重量达225吨,需整体组装,因此加工需以下条件及要求 1、需制造场地:具有长宽200米×20米及以上、 高度10米以上的制造场地, (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2、装备: 2.1车间吊机:单台吊机50T(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2.2压机:12000吨及以上油压机(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2.3热处理炉尺寸:热处理炉的长宽均不得低于6.5米(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投标人近3年(合同交货期在2021年1月到2023年12月)应具有: 至少10套10米以上分片封头和锥体壁厚≥35mm的制造业绩 。合同复印件中应包括合同首页、签署和盖章页、设备清单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7 财务状况: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均不低于0。投标人需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不得高于80%。(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8 料到60天到茂名装置现场(需提供承诺书)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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