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等电厂脚手架搭拆、零星工程等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山东
-德州市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等电厂脚手架搭拆、零星工程等项目
(1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4-2-11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等电厂脚手架搭拆、零星工程等项目(1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等电厂脚手架搭拆、零星工程等项目(1标段)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德州市。
2.5 计划工期: 二年(2024年07月01日至2026年06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是华能德州电厂范围内的日常维护,抢修,临、故修及机组计划检修的防腐保温、脚手架搭拆等工作。(1)发电机组计划检修的防腐保温、脚手架搭拆等工作:根据实际发生的检修次数和级别据实结算。临、故修、抢修不在计划检修之列,一并计入日常维护范围。(2)发电机组日常维护及厂区公用系统、外围的防腐保温、脚手架搭拆等工作:包括一、二、三期化学水处理,一、二、三期脱硫区域和脱水楼、废水楼,氨区、升压站、供热首站、燃料侧、工业站,厂前区、物资管理站、磨制区、水库、新能源场站、灰场、渣场、运输班、华能宾馆、华兴嘉园小区内13栋公用建筑物等招标方所有辖区及其他临时工作地点内设备、设施的零星防腐保温及脚手架等工作。以及施工范围内的小型设备安装、土建、设备防腐刷漆、电缆敷设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项14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检修或维护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零星工程合同(至少包含防腐保温和脚手架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足以证明业绩的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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