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第一分局湖北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动力电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01-240004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动力电缆,采购资金计划使用工程结算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湖北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部所用动力电缆,中标后由其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价格按照投标报价执行。
2、 本次采购数量:1批(详见明细)。
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参考,最终以实际供应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会做相应调整。
3、交货时间:以执行时要求为准。
4、交货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或按要求送至项目指定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 所有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产品品牌为国内品牌,如:亨通、江苏上上、红旗永胜,湖北力生,武汉新天地等。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厂家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动力电缆 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且合同金额超过500万,并附相应发票 , 应具有动力电缆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 17 点前(北京时间)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莉,电话:4006274006-10或)。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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