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闽侯县委员会2024年闽侯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2024年闽侯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榕招咨询[CS]20240301-1号
项目名称:2024年闽侯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格式或参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说明:2.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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