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泰安高新区皇氏光伏110kV变电站电力电缆下穿京沪铁路工程采购公告(项目)
山东
-济南市
1.采购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工务段泰安高新区皇氏光伏110kV变电站电力电缆下穿京沪铁路工程已由涉铁工函〔2023〕20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涉铁工程资金,采购人为济南工务段,项目业主为泰安泰山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 2.2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在京沪铁路路基下新建(9-D150+2-D100)MPP保护套管,套管分两孔下穿京沪铁路路基,钻孔单处长 210m,总长度为 420m,采用定向钻施工。 2.4采购范围: 泰安高新区皇氏光伏110kV变电站电力电缆下穿京沪铁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铁路项目或类似营业线施工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4)纳税人要求: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是否允许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_(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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