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启动调试期柴油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启动调试期柴油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2903,招标人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采购 国能浙江舟山电厂 5、6号机组启动调试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 0# 柴油 ,预估 数量为 900吨。 须符合 GB19147-2016 车用柴油国家第六阶段质量标准,协议期内,若国家和行业标准发 生变化,柴油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供货时间暂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 2024 年 12月底 ,具体需求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保证 0# 柴油货源充足,并承诺接到招标人进货通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标准的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对于紧急情况投标人能在 24 小时内将急需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部 储油罐 指定地点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已供货15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须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150吨及以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150吨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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