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内燃机车联合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内燃机车联合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2792,招标人为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务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神铁路集团)所辖包神、甘泉、塔韩、神朔四条铁路,正线里程 872km,电气化率62%。为满足运输生产需求,保证内燃机车供应,包神铁路集团拟通过公开招标寻求提供联合运输的单位, 共同完成 列车牵引、调车作业 任务。本项目需投标方提供 内燃 机车(含机车乘务员)或 招标方提供内燃机车、投标方提供机车乘务员或招标方提供机车乘务员、投标方提供内燃机车 与包神铁路集团共同完成运输任务,提供的 内燃 机车机型为 DF4 型、 DF8 型、 HXN3型、HXN6型或其他内燃机车任意一种或几种 。机车运用范围为国 能包神铁路 集团管辖的包神 铁路 、甘泉 铁路 、塔韩 铁路 、神朔 铁路 。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见下表):
2.1.2 服务期限:第一标段为 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第二标段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2.1.3 服务地点:国能包神铁路集团管辖的 包神 铁路 、甘泉 铁路 、塔韩 铁路 、神朔 铁路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铁路内燃机车运输服务或内燃调车机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内燃机车资产所有权或涵盖本项目服务期的内燃机车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但不限于能证明投标人对内燃机车使用权的租赁合同或购车合同等材料)。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不超过6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内燃机车数量,并按照本章3.1第【7】项设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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