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招标公告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4-3-120 )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
-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锅炉补给水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隆丰镇。
2.2规模:华能彭州燃机项目本期拟建设2台套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置为2套F级燃气轮机及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2套蒸汽轮机及发电机和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2.3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工程总日历天数:73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标段划分:1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超滤产水箱、一级反渗透产水箱、二级反渗透产水箱、除盐水箱的本体除外,但所有水箱上的就地磁翻板液位计和远传液位计以及就地磁翻板液位计和远传液位计的隔离阀和排污阀、本体阀门及本体后的排污管、溢流管、仪表及室内外管道等均由投标人供货,其中水箱的就地磁翻板液位计根据水箱高度不同,会存在分段磁翻板液位计,投标人应保证按设计院最终出版的水箱制造图上磁翻板液位计的规格、数量等供货)、仪表(包括测量元件、一次仪表、分析仪表、仪表阀门、仪表管路和接线盒及就地控制柜)、电源柜、电磁阀箱、电气设备、气动(电动)执行机构、阀门、树脂及填料、室内外管道、支吊架和其他附件、所有装置性材料(各种螺栓:全丝、螺母、垫片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温、油漆(包括完整的底漆、中间漆、面漆和现场需补涂面漆(含稀释剂)的用量)、伴热、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
2.6交货地点:华能彭州燃机建设厂址现场。
2.7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国内5项出力不小于60吨/小时、处理工艺采用“超滤+两级反渗透+EDI/混床”的设备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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