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建设指挥部机动车委外维修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建设指挥部机动车委外维修业务外包公开招标 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218)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 .招标条件
受成都建设指挥部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建设指挥部机动车委外维修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拟将 7 辆机动车维修业务进行外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预计费用 8.3 万元 /年 ),按实际发生结算。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具有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汽车整车机动车一级维护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投标人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维修场地距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一巷366号成都铁路科技创新中心10km范围内,提供经营场所与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一巷366号成都铁路科技创新中心地点距离的导航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2022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取消投标资格)。
3.2.2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近6个月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今)有不少于一个机动车维保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3.2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由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由发包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4.1信誉要求:
4.1.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1.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4.1.3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4.1.4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3年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5.1其他要求:
5.1.1投标人须提供经营场所证明资料(提供房产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维保设备和场地的照片。
5.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国铁采购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 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 20 24 年 4 月 12 日 9 时 00分起至 4 月 16 日 17时00分 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5.3.1 招标文件发售 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 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 ,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 择投标项目点击 【我要报名】 ,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3.2 投标人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90148943 @ qq .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 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4 月 25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 20 24 年 4 月 25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 . 招标代 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 预计执行金额 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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