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电线电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函(二次)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3002-240060] 中国电建电建市政公司水电公司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电线电缆采购项目 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04月17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报名并购买下载询比价文件,并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4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注:采购物资以实际数量交货。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其他费用。
2、交货时间及方式:2024年04月至项目完工,分批进场(如有少量补货,价格以本次采购价格为主),据工程进度,需方每次需要货物时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将货物装运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发货时间发货前需方另行通知。
3、交货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施工区域。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提供生产许可证、合格的检测报告等。
4.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或框架采购协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4.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3.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应证明)。
4.4.响应人应提供电线电缆的供货业绩,自 2021 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合同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提供清晰的供货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4.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 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驱逐,也不应在禁止投标 处罚期内。
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
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4.7、响应人没有按照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将否决其报价。
5、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5.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2、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5.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报价表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20%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将做否决处理。
5.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5.5、推荐方式:一首一备。
6、质量要求:
满足国标要求,材料进场前需进行检测检验。
7、投标担保:
7.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
7.2、金额:人民币50000元。
7.3、在响应人报名成功后,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逾期缴纳的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7.4、保证金退还:直接退还至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7.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2)响应人在报价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情况的情形;
(3)成交/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4)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的情形。
7.5、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7.5.1采用保函形式的,报价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指定地点: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金胡杨风景区东南600米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厂工程项目部,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8、材料结算:
8.1.结算单价=综合单价,买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用、生产加工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装车费、运输费(含空车返回)、过路过江过桥费、车辆燃油费、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风险金和应交纳的税金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8.2.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和结算单价计算结果为准。
9、 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买方实际收到现场数量结算,每月月底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合法发票(一票制13%正规发票),交买方挂账并提供对应收据,买方凭单据于次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自然顺延)支付上月累计货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质保期无任何问题,到期后的1个月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根据以下调价机制调整:( 调价机制: 合同供货期间,当批次电线电缆,以下单日(如遇节假日则按照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有色1#电解铜均价作为结算的基准价格。综合单价参考上海有色2024年4月8日1#电解铜均价为参考基准价,市场铜价在此基准价上下浮动1000元以内,不予调价,以响应时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进行结算。①铜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在 1000~2000 元之间的,电缆综合单价相应上调(或下调)11.5%;②铜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在 2000~3000 元之间的,电缆综合单价相应上调(或下调)21.5%;③铜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在 3000~4000 元之间的,电缆综合单价相应上调(或下调)31.5%;④铜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在 4000~5000 元之间的,电缆综合单价相应上调(或下调)41.5%;⑤若下单日铜价与基准铜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5000元/吨,按上述调价机制方式以此类推。
当批次电线电缆报价为根据下单日(如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订单日)上海有色1#电解铜均价;下单日铜价指下单日17:00 前(含17:00)的上海有色网 1#电解铜均价,但双方同意若买方 17:00 后向卖方下单要货的,则以次交易日上海有色网1#电解铜均价为下单日铜价(如次交易日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订单日)
入围供应商以现金转账形式在采购合同签订前7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10、 询比价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方式。
11、 报价有效期:30天。
12、 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平台向电建股份或市政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482688120;电话:4006274006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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