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龙口天然气综合站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公告
寻源 公告
公告编号: RQXYGG20240226001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RQCGXY202402260009
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龙口天然气综合站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在站房屋面建设光伏,光伏电站组件安装龙口天然气综合站屋顶和阳台走廊上,其中阳台走廊需要高支架搭棚方式铺设光伏组件。项目可利用屋顶面积约为500平方,项目总装机容量为78.3KWp。 光伏系统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设备等设施(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钢结构光伏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等。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光伏电池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满足以下条件: a.施工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b.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部分允许分包, 设计单位应同时具有如下或更高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 资质要求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3年,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截图) 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光伏项目投标人具有1项单个合同装机容量不少于35KWp的光伏电站业绩 5. 投标项目经理人员要求: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光伏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岗位上具有单个装机容量不少于35KWp的光伏电站业绩;2、主要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4年三个月内社保证明 6. 安全要求: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华润燃气集团任何一方列入《采购黑名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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