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兖州北站修设施设备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建管物资(单车试风集中控制系统)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项目)
发布时间:2024-04-12
竞争性谈判
- 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兖州北站修设施设备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 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兖州北站修设施设备改造方案的通知》(计规函〔 2022〕128号)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兖州北站修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概审函〔 2023〕5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因 05B(单车试风集中控制系统) 发布采购一次公告后,潜在投标人报名不足, 现对该 包件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次 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拆除货场废旧仓库,新建双线站修库 1 座、办公楼及文件间整治;既有小货场线路改造;新建站修库和既有办公楼内增设暖气系统等。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 1个包件(05B:单车试风集中控制系统);具体内容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专项资格要求
3.1.1 05B:单车试风集中控制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提供设备需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鉴定,机能试验与性能试验自动切换需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局评审,并提供产品技术评审、审查或鉴定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设备为定型成熟产品,提供2020年至今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安全运营1年及以上供货业绩(包括:同一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使用单位运营良好证明,原件备查),并出具不少于1个使用良好证明材料及设备作业全套视频。
3.2通用资格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履约信用:
(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2)执行铁总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 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 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 7)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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