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务内河驳船自动装船技术应用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珠海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内河驳船自动装船技术应用研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2957,招标人为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 实施地点为广东珠海高栏港区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珠海港务”)。 项目 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二港池南侧,现有 岸线的 1308m岸线,泊位长度1308m,其中装船泊位718m,布置1个5万吨级与4个3千吨级(结构按兼靠1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散货船泊位;卸船泊位590m,布置2个15万吨级散货船泊位。
码头装船机包括移动回转式装船机 4 台,目前主要依靠人工现场控制及远程手动控制,装船效率及安全完全依靠操作人员经验。由于珠海码头装船类型为各类国产货船,规格复杂多样,装船过程中,装船机会与船舶接触,远程控制危险性高,尤其溜筒在船舱内工作时,伴随伸缩、回转、抛料等动作,更容易发生碰撞,装船效率也受到极大影响。
服务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 1075 号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根据装船机设备现状、运输作业方式等现状,结合集团“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战略和相关要求,定制研发装船机智能全自动作业系统,结合北斗定位技术、激光扫描技术、高清视频视觉分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实现装船机的全自动作业模式,达到降低员工劳动强度、改善生产作业条件、提升企业环保水平和专业化水平的目的。
2.3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90万元(含)散货码头装卸设备(不包含堆取料机设备)自动化或智能化研究或施工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码头装卸设备自动化或智能化研究或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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