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基于自主可控的办公平台整合研究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西城区
(招标编号: CHDTDZ007/18-QT-189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基于自主可控的办公平台整合研究及应用项目 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实施范围为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单位 约465家,实际数量以 截至项目验收时确认需使用本系统的单位数量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建设工期 11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于自主可控的办公平台整合研究及应用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CMMI3)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2项及以上央企集团或央企直属单位或资产总额100亿元人民币(或年营业收入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集团企业的综合办公类系统项目已投运案例(案例必须同时包含以下三项:①办公自动化平台模块;②至少包含三重一大、规章制度、督办、重要指示批示、三会、外事中的一个模块;③所提供案例覆盖范围至少包含两层管理层级)。
9.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上线或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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