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上铁上海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上铁上海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TGCHDJL- 2024-0228-GK )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上铁上海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上铁上海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已通过 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通过 ,资金已落实。 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 具备招标条件 。
2. 项目 概况 及要求
2.1 项目 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 343-1 号。
2.2 项目 内容:
上海站浴室三楼(含二楼部分房屋、楼梯间、入户走廊、门头)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办公室地面更换新地板,墙面涂料铲除重新涂刷,吊顶拆除,重新吊顶,门窗更换,卫生间扩建,楼梯间栏杆换新,房间内水电安装工程,屋面防水改造(方案、费用由投标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填报,保证防水改造实施效果)。
2.3 项目承接形式:
( 1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方的委派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 2 )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 5% 的违约金。
( 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 4 工期:
本项目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 ,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进项相应的扣减。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2 投标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 近 3 年内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 4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 负责人 要求
项目 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同时 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至少一项近 3 年内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 5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 须提供 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0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或 或会计机构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
(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 , 破产状态;
( 4 )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5 )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8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 未 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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