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街道洪丰路、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清扫(绿化)保洁项目(服务期三年)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2-YTZB-C2024-0021
项目名称: 青龙街道洪丰路、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清扫(绿化)保洁项目(服务期三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309万元/3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青龙街道洪丰路、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2024至2026年清扫(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洪丰路、华电路等十八条道路的环卫机械化作业、道路、绿化人工保洁、道路积水处理及扫雪除冰、街巷交界处延伸道路的保洁、道路抛撒物应急清理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总累计不得超过三年;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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