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电凉山西昌东河100MW光伏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
-凉山州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JL-03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四川华电凉山西昌东河100MW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西昌华电东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四川省凉山洲西昌市
2.2 项目规模: 光伏总装机容量1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建设服务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竣工结算等收尾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范围说明:
(1)工程EPC总承包 :主要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公路、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场内通信设备及线路、 主变、 箱变、 直流线路、低压线路、 逆变器、集电线路、 数字化工程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11 0kV升压变电站 的 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竣工图审核,试验检测,中间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场内大件运输协调,达标投产及配合审计等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2)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主要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送出线路及对侧110KV进线间隔改造、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 施工、设备 采购、 安装调试,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竣工图审核,试验检测,中间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移交,达标投产及配合审计等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华电凉山西昌东河100MW光伏项目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项目监理业绩和1项送出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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