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市政公司轨道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二工区项目安全标识标牌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开询比价函
各报价单位: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轨道工程公司承接的青岛市地铁15号线土建一标段二工区项目,全长2.18km,包含2座车站和2个盾构区间即:丹山南站~丹山站区间、丹山站、丹山站~玉霞路站区间、玉霞路站(2站2区间),合同工期为72个月。
根据项目施工计划安排,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0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税率、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本次询价数量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者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响应人任何补偿。
2、交货期:以项目部实际需要为准。
3、交货地点: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二工区项目施工现场(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仙山东路13号)
4、质量标准或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质保期:到货后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2)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响应人应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比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需加盖公章和签名)及资质审查文件(包含产品合格证书)。
8、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2)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3)报价范围和内容有实质性偏差,不满足采购要求的;
(4)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标准等不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
(5)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6)要求的资质审查文件没有上传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报价的。
9、本次询比价的其他特殊要求:
1)资料上传要求:上传资料为一个压缩包,名称为“XX公司青岛地铁15号线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报价单(盖章版、EXCEL版)”。
2)验收:双方在买方处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内容包含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规格尺寸、数量、功能、样式等资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完成验收。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支付货款前,卖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一票制)及收款收据,买方凭发票于到货后2个月内支付设备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
4)本次询比价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方式,保证金账户信息由集采平台系统自动分配缴纳。
5)经最终评审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在电建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线上完成合同签订盖章。
三、评审办法和成交确定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的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且不少于3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人的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照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入评审;若有否决响应文件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修整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他响应人,不再进行推荐;
5、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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