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子医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四川
-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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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质子医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CGN-202305040003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质子医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
编号: CGN-202305040003 )已通过项目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
为 中广核医疗科技(绵阳)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
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质子医疗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石垭村核医疗健康产业园内(北纬31
°32′,东经104°48′),建设用地面积18631.55㎡,总建筑面积10534.56㎡,其中质子治疗系统
厂房(二号)建筑占地面积3931.56㎡,计容建筑面积7863.12㎡,建筑面积3931.56㎡;质子治疗办
公楼建筑占地面积880.57㎡,计容建筑面积1381.70㎡,建筑面积1576.65㎡;固定废物存放间建筑占
地面积30.00㎡,计容建筑面积30.00㎡,建筑面积30.00㎡;门卫室建筑占地面积29.58㎡,计容建筑
面积26.33㎡,建筑面积26.33㎡。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相关工程及设计优化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
及施工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 275日历日。
详细内容见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
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
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近 3 年
(2019 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 -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至
少具备3个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及以上的厂房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并验收合格。 -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①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限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
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至
少有一个厂房类工程经验,本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期间不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
供承诺书)。②提供证明隶属关系的劳动合同及最近2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 2021 年2月至
2023年3月期间的有效记录)。
(2)技术负责人: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限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
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有一个厂房类工程经验;②提供证明隶属关系
的劳动合同及最近2年的社保缴纳记录(2021 年3月至 2023年2月期间的有效记录)。
(3)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安全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注册安全工
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
备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
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
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
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通过资格预审。
(3) 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条(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时提出
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2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
(4) / 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协议书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等。
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
可。
3)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应体现人员姓名,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
可。
4)已竣工项目业绩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并同时提供本条款1)所需业绩证明材
料。
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
(5)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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