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中医医院宫腔检查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中医医院宫腔检查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庆阳市中医医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707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4-2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3-0422-1-4
项目名称:庆阳市中医医院宫腔检查镜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1.48(万元)
最高限价:70.0(万元)
采购需求:射频皮肤治疗仪1台、全自动电子血压计1台、齿科显微镜1台、超声骨刀1台(进口产品、已论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其他产品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3)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5)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6)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进口产品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投标的,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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