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储运部液化烃码头工程(二期)输油臂招标公告
中科化储运部液化烃码头工程(二期)输油臂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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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科化储运部液化烃码头工程(二期)输油臂公开招标采购(WZ20240505-2111-3774-B1)招标人为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输油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输油臂\DN300 PN2.0 L9000
1.00
台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按要求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方案与招标技术文件不可产生重大偏离、技术方案不可存在明显HSE隐患;外购件、分包商响应技术文件要求。不满足的否决。
3.1.7 投标文件必须提供完整的并准确对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厂化设计技术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括且不限于说明、计算、选型、图纸。
3.1.8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有以下业绩:1、在5万吨级及以上液体化工码头的12寸以上(含12寸)装卸臂业绩至少5处,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该项业绩要求的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2、低温(≤-40℃)船用装卸臂业绩至少1处,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该项业绩要求的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3、配置进口紧急脱离装置的码头船用装卸臂业绩至少1处,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该项业绩要求的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提供紧急脱离装置进口相关证明资料。
3.1.9 技术条件响应:投标文件提供详尽技术方案,满足技术文件“详细技术要求、 性能保证、性能考核及售后服务”等的要求,对不满足技术要求的≥3项否决。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性能保证,承诺无论何时发现缺项和漏项都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2 提供近三年连续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允许连续三年亏损。
3.1.13 投标人承诺:提供合格的投标文件,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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