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安塞区坪桥镇人民政府安塞区坪桥镇王家湾红色村革命旧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延安市
安塞区坪桥镇王家湾红色村革命旧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贵人峁路融创延安宸院50号楼2单元6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G-CG-2024-013
项目名称:安塞区坪桥镇王家湾红色村革命旧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14,104.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安塞区坪桥镇人民政府安塞区坪桥镇王家湾红色村革命旧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14,104.4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14,104.4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安塞区坪桥镇人民政府安塞区坪桥镇王家湾红色村革命旧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安塞区坪桥镇人民政府安塞区坪桥镇王家湾红色村革命旧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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