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邻甲酚醛树脂单元适应性改造内啮合夹套齿轮泵招标公告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树脂部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招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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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树脂部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招标采购(WZ20240504-2311-3871-B1)招标人为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啮合夹套齿轮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齿轮泵\1~5m3/h 树脂 175~230℃/0.5~1MPa
1.00
台
包1-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
2
齿轮泵\1~5m3/h 树脂 175~230℃/0.5~1MPa
1.00
台
包1-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
3
齿轮泵\1~5m3/h 树脂 175~230℃/0.5~1MPa
1.00
台
包1-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
4
齿轮泵\1~5m3/h 树脂 175~230℃/0.5~1MPa
1.00
台
包1-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
5
齿轮泵\1~5m3/h 树脂 175~230℃/0.5~1MPa
1.00
台
包1-内啮合夹套齿轮泵(5台)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国内厂商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原装进口设备、外资独资企业允许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3.1.7 技术规格书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投标文件出现负偏差予以否决;标注“△”的偏离2项予以否决,未标注“★”和“△”的条款偏离3项予以否决。所有技术条款如有偏离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买方的书面答复否则将予以否决。卖方对标注“★”和“△”的条款必须逐条按照要求(11.2技术条款响应方式模板)响应。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生产厂商在2021年至2023年,具有1台及以上,输送流量不小于3立方米/小时、粘度不小于700 mPa.s的环氧树脂溶液或类似高粘度物理性质的介质、过流部件材质为奥氏体不锈钢及以上材质的内啮合夹套齿轮泵业绩;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流量、介质粘度和过流部件材质等技术参数,则需要提供能体现流量、介质粘度和过流部件材质等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必须有供需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对应业绩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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