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中安联合气化装置高闪气回收项目往复式压缩机招标公告
(重招)中安联合气化装置高闪气回收项目需求1台往复式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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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中安联合气化装置高闪气回收项目需求1台往复式压缩机(WZ20240410-2315-392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往复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往复式压缩机\M0~50m3/min 入口0.3MPa 出口4.05MPa/闪蒸气
1.00
台
包1-中安联合气化装置高闪气回收项目需求1台往复式压缩机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本项目的投标商须有能力自行完成招标机组本体及机组撬块的设计、生产制造、系统集成、整机出厂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往复式压缩机组制造商。投标商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所提供的压缩机组在近5年(2019年1月-2023年12月)至少有2台机型不小于本次投标机型,在相似介质工艺操作条件下连续稳定运行不少于2年的业绩(包括配套方)。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或技术协议、合同买方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核实,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上述偏离表的任何偏离。如与资格审查项冲突以资格审查项为准。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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