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
-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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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4-15 至 2024-04-16
撰写单位:
需解锁
撰写人:
赵蕾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4-210422-00029
二 、 项目名称: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西堡村
中标(成交)金额:936,800(元)
评审总得分:7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除治国有上夹河林场、赵家林场、永陵林场疫木合计6416株,在4月30日前完成疫木采伐、转运、伐根处理及场地清理工作。
服务要求:1、除治国有上夹河林场、赵家林场、永陵林场疫木合计6416株,在4月30日前完成疫木采伐、转运、伐根处理及场地清理工作。 2、疫木除治包括伐倒、截断、造材、集材、归楞、运输至南杂木合兴万家处置企业或就地就近安全焚烧。 3、伐根处理每个坡面不得超过5公分。 4、场地清理是指以设计小班为单位,除治区域的作业面积与作业设计、采伐证一致,将采伐剩余物,梢头枝丫进行无害化处置,场地清理要求在采伐作业时随时清理,技术标准: (1)除治场地清理情况:直径1cm以上的枝丫,全部清理干净。 (2)无害化处置方式:焚烧、就地粉碎二种方式。 (3)焚烧处理遗留情况:就地焚烧除害处理,无残留、完全碳化。
服务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辽宁省财政厅验收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财政厅验收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宁省财政厅验收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婷、冯玉霜、王丹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宾县国有林场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