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赣江尾闾项目抚河尾闾总包部预制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询比价函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20-240014
一、询价条件
受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赣抚尾闾项目部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价的方式 采购抚河尾闾总包部预制梁一批 ,采购物资计划使用 项目工程 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项目 情况
1、项目概况: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及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塔城枢纽、八字脑闸、茌港闸、金凤闸、茌港至西洲水系疏通整治、金凤至瑶湖水系疏通整治、抚河干流河道疏浚(焦石-塔城)等。建设塔城枢纽、八字脑闸等 2 座拦河闸坝枢纽,在茌港堵口及红旗联圩 80+650 处各建设 1 座引水闸,水系疏通整治长 15.45km,其中茌港-西洲段水系疏通整治长 7.3km,金凤-瑶湖段水系疏通整治长 8.15km;抚河干流河道疏浚(焦石~塔城)长 49.50km。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工程施工总工期 32 个月。
2、询价范围: 预制梁 供应及相关服务,包含预制梁预制、运输、装卸车、货到现场的吊装服务等工作。
三、货物采购需求信息
1、预制梁需求表
说明:以上报价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报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报价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人需充分考虑道路限行、限重等影响因素,确保按时供货。
2、所有材料到货时均需提供材质证书、合格证、加工厂家资质文件、检测报告,资料随同货物提交,否则拒绝验收入库。
3、技术、质量要求:
货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钢筋土及预应力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预制梁均采用先张法 。
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后6个月。
4、交货时间:2024年5月。
5、交货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南昌县泾口乡抚河下游尾闾项目部。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
(2)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价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合同 不少于1个 (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授权代理商业绩或者授权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业绩均可)。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
代理商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五、付款方式
预付款: 无预付款。
验收付款: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预制梁验收合格后付款至65%,吊装完成后付款至95%,剩余的 5% 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结算期限:每月10日前,双方就上月1日至上月30/31日按买方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作为最终结算并签字盖章确认,15日前开具全额发票。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月 10 日前,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计算上月的货款并按买方结算程序办理结算(若特殊原因结算日期需提前时,买方另行通知) ,卖方按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数量单据开具可抵扣的全额增值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经查验无误后为卖方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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