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临时工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锦州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临时工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4-16 至 2024-04-23
撰写单位:
撰写人:
史聪
(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临时工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临时工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临时工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179.00
最高限价(元):300,179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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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滨海新区市政服务中心临时工人购买保险服务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如遇国家保险政策调整,可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进行安排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 3.2供应商具有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提供与本采购内容相适应的产品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3.3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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