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2024年湖南公司海进江煤炭内河运输租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2024年湖南公司海进江煤炭内河运输租船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3005,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
2.1.1项目概况
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南公司”)所属3家火电企业分别是国家能源集团宝庆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岳阳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公司所属3家电厂2024年海进江煤炭需求量约为450万吨,海进江煤炭是指海轮自北方港口运输至长江江苏段港口经中转至内河船舶运输至湖南岳阳城陵矶码头并经火车运输到厂,本项目对其内河运输段进行招标——长江江苏段港口至湖南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公司码头。
本项目规模约 450万吨,项目最终运输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自招标结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以最后合同期最后1天24:00时前装出的海轮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 3个标段。
第一标段( A)承担总运量的50%——225万吨;
第二标段( B)承担总运量的30%——135万吨;
第三标段( C)承担总运量的20%——90万吨;
考虑到月均及海轮船型运输量不稳定的因素,运量分配原则按照 ABACABACAB进行,以10艘海轮为一个循环,最终以当期实际运量为准。
2.1.3如合同执行过程中某一标段承运商发生违约,则其运量按比例分配至其他承运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内河煤炭运输总量不低于90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有效期限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等页面(当出现内容不全或有瑕疵时,如可以通过投标文件中其它支持性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等)佐证业绩的真实有效也可);已完成数量以用户证明为准,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需体现时间范围在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其内河煤炭运输实际已完成数量,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运输量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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