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国凯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居仁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新建教学楼及舞台改造工程、经开一小新建教学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
项目概况
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国凯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居仁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新建教学楼及舞台改造工程、经开一小新建教学楼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2993001
项目名称: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国凯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居仁小学新建综合楼工程、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新建教学楼及舞台改造工程、经开一小新建教学楼工程
预算金额:9628.3163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宜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 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以下且工程相距3公里内的校区有: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其余每个校区均相距大于3公里。投标人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诚信卡的适用范围规定配备项目经理,即: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以下的2个相邻工程(工程相距3公里内),项目经理可参与不超过2个项目的投标活动或承发包活动。在本项目中,八桂绿城小学新建4#教学楼工程、金阳路小学新建2#教学楼工程、经开三小新建9#教学楼工程3个校区至少应配备两名项目经理,其余每个校区均应独立配备一名项目经理,要求同招标公告3.1条。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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