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江苏油田2024年其他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招标公告
JSYT-202404-JD-C15-34-其他网络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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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JSYT-202404-JD-C15-34-其他网络设备(WZ20240425-3409-401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他网络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智能远程终端\24V、1U导轨、4个百兆以太网口
50.00
台
包1-1
2
智能远程终端\ND-RTU 4G
50.00
台
包1-1
3
无线数传终端\zigbee-DTU
200.00
台
包1-1
4
智能远程终端\ND-RTU
280.00
台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期间,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三份不同年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或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的产品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兼容并满足用户现有软硬件运行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首次响应江苏油田其它网络设备招标的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若中标,同意经招标方试用评价合格后,再签订框架协议。如样品经模拟测试(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测试内容)后,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方生产要求,或送样检测、现场试用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
3.1.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2 小时内响应,根据需要保证在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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