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4月第1批电动防爆叉车三项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411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 4 年 5 月 9 日 10 : 0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第 1 批电动防爆叉车三项设备采购 , 招标人为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5吨电动防爆叉车:1台 ;3吨电动防爆叉车:1台;5吨电动防爆叉车:1台
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 。
2.4 交货地点 : 物资供应公司辅业仓库 。
2.5 报价形式:固定总价( 含税 )。 - 6 付款方式:
采用 9-1 付款方式 :
(1) 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安装现场并经买卖双方现场初步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合同金额 100% 增值税发票,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0 %。
(2)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10 %,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期从设备考核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12 个月内设备运行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总金额的 10%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依法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3.2 投标人 须为原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售后服务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 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分别具有2.5吨、3吨、5吨电动防爆叉车三种型号的销售业绩 ( 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 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
3 . 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 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未提供的设备 以 评标委员会 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 “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 如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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