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市
受 福安市文体和旅游局 委托, 对[350981]TP[GK]2024001、福安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安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9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TP[GK]2024001
项目名称:福安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62,813.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4,162,81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162,813.00元
投标保证金: 141,62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次拟采购产品若为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要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针对“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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