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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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立医疗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
目业主为 开立生物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
有限公司 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开立医疗高端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以南、九龙路以北、神
墩二路以东。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8796.29m2,总建筑面积55704.81m2。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消防工程
2.3施工任务划分
75天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合格。验收达不到要求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格1%的违约
金。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接受代建人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
3.3.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
3.4.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
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资质,有相应的消防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4.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上。
4.3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等有效证照,向招标人出示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应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以及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人应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5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4.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并
担任相应综合体项目消防工程施工经历。
4.7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
4.8投标人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相应证书;
4.9投标人拟派质量员,具有相应证书;
以上拟派人员需提供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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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1451713419188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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