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中低压空冷器招标公告
广州石化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重整渣加中低压空冷器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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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石化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重整渣加中低压空冷器招标(WZ20240416-2109-400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低压空冷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冷器
1.00
批
包1-重整渣加中低压空冷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查验投标商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1.10 投标人应取得国家空冷式热交换器A3级资质《空冷器安全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
3.1.11 投标人须提供所供产品近3年(2020.01.01-2022.12.31)至少3台平稳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号、合同及复印件(可不带价格)、规格及数量、相关图纸及技术协议、签合同买方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以便核实,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按废标处理。
3.1.12 整机分项报价需与配件投标报价一致,否则予以否决。
3.1.13 投标时投标商需按包段所列的所有规格型号的空冷器进行报价,投标商出现报价不全或更改报价表顺序、或删减项数,将予以否决。
3.1.1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任何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当招标人明确答复偏离不可接受时,此类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3.1.15 外购件分包商在中石化发布执行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或等同)中选用(如有新发布执行最新发布版)的,选用或等同于的分包商需在开标前澄清,以澄清后招标方正式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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