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镇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招贤镇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DL-2024-00450
项目名称:招贤镇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招贤镇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89,678.04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招贤镇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招贤镇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一年社保证明,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出具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各1项(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有效网查截图为准); 10、参加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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