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2023年度)单一来源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需解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601]FJHR[DY]2023001
2、项目名称: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2023年度)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采购包预算金额: 3,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6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采购包2(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单针)):
采购包预算金额: 2,12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25,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经药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或经营备案证明;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经药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或经营备案证明;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3-06-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07-06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2023-07-07 09:00:00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需解锁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2023-07-07 09:00:00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瑞京路326号瑞京别墅A区14幢需解锁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