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4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0941
项目编号: CYZC2024第7号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院2024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
预算金额(元): 2947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94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一、二标段202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影像获取工作,7月30日之前通过第三方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8)投标保证金、保函或信用等级证明; (9)二标段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企业类别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10)本项目对同一供应商所投标段数量无限制,一二标段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三至九标段同一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同一供应商在一二标段或者在三至九标段中出现两个或以上标段评标结果均为第一时,则按标段开标顺序,该供应商只能选择标段号靠前的标段中标,后续标段中标人为排除该供应商后的排名最高供应商。 2.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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