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
辽宁
-葫芦岛市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项目招标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总氮采购
2.项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3.项目内容:总氮(40万COD当量)(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04月30日前完成(以实际发生用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17:00起至2024年04月24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相关程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500.00元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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