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停车场硬化及道路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停车场硬化及道路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HY-2024-002
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区第八小学停车场硬化及道路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996.7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夏区第八小学停车场硬化及道路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竣工,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釆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釆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釆)发〔2022 )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釆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釆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釆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釆购网“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釆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釆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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