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天津区域两家基层单位2024-2025年度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招标编号: CHDTDZ047/18-CL-111 )
一、 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项目已由华电天津公司 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天津区域两家基层单位: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天津市 。
2.2 项目规模:
军粮城公司: 3× 350 MW 燃煤机组
开发区分公司: 3×1200t/h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 +3 × 130 t/h 燃气锅炉,配套建设 3 台 超临界双抽背压机组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军粮城公司: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4 日 。
开发区分公司: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天津区域两家基层单位2024-2025年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项火力发电燃煤锅炉脱硫用石灰石粉合同总量20000吨及以上的且已履行完毕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每项业绩必须提供至少20000吨的供货发票,未提供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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