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人行二代征信系统数据质量量化考评模块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0778
二、报价有效期: 2024-07-31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部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人行二代征信系统数据质量量化考评模块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财务公司人行二代征信系统于2022年3月正式投产运营,并结合RPA实现了征信二代数据自动辅助报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数据质量量化考评方案》要求,财务公司需定期开展机构与人行端的数据核对,从而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对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数据质量的量化考评工作。目前,由于公司二代征信系统缺乏有效的系统自动化核对工具,业务部门每月采用人工的方式逐笔数据核对,核对的工作量较大,难以满足人行数据核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 财务公司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征信数据填报机构,须严格按照人行相关数据质量量化考评要求,尽快达到“满分”标准。为全面提升公司二代征信数据报送质量,经与二代征信系统承建厂商开展详细的需求调研及方案交流,需在现有二代征信系统基础上新增采购数据质量量化考评模块成熟产品,实现系统的自动化核对、并及时提示核对差异情况的详细记录,全面满足人行二代征信相关数据质量量化考评准确性和效率方面要求,有效降低人工核验成本和操作风险。
八、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该项目是对现有二代征信系统的优化完善,需要与现有二代征信系统进行集成对接,系统架构以及数据规范需要严格与现有系统保持一致。为延续原供应商提供的配套服务,节省重新开发系统的重复建设费用,保证数据接口的兼容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综合性价,保障现有二代征信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原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符合《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大唐财务制[2021]34号)中第十六条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必须保证与原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采购”,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新安南里一巷甲1号
十、公示期限: 2024-04-18至2024-04-25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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